朔城區:“四大體系”提升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成效
2023年01月09日 11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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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,隨著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的開展,朔城區緊扣“一支隊伍管執法”要求,圍繞構建權責統一、簡約高效基層執法體系,系統謀劃推進,搭建架構體系,推動力量下沉,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不斷走深走實。
一是建立執法政策支撐體系。按照“鄉鎮需要、部門可放、有效承接”原則,履行“鄉鎮自選、部門審核、司法賦權”程序,精準下放55項執法權限。結合鄉鎮特點,做好個性化賦權。二是建立執法干部隊伍體系。堅持“統一掛牌、統一派駐、統一管理”原則,將區直交通、市場等賦權部門的282名執法人員納入鄉鎮機動管理,推動鄉鎮現有108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取得執法資格。將228名鄉鎮兼職網格員納入執法巡查隊伍,助力及時發現違法問題。三是建立執法工作保障體系。制定《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暫行辦法》等制度。探索試行執法部門和鄉鎮街道“雙向考核”評價機制。為每個鄉鎮統一核撥10萬元執法保障經費。四是建立執法規范監督體系。制定《朔城區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公示實施辦法》《朔城區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》和《朔城區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重大決定法制審核辦法》三項制度,強化鄉鎮和司法監督部門的協作配合,提升執法規范性。同時,建立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,及時有效地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執法行為,不斷強化全過程、全流程監督。